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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1.一般情況下,課程最後報名日期為開課前3個工作天。

2.課程參加者報名時必須提供完整及正確資料,而確認電話則根據顧客所提供的聯絡資料寄出/打出。

3.課程以先到先得形式取錄學員,名額有限,額滿即止。

4.若因課程報名人數不足,而需要取消該課程,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會於課堂前不少於1個工作天發出電郵通知或電話聯絡參加者有關課程之取消。

5.凡有興趣者,不論學歷均可報讀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所舉辦之課程,參加者之取錄與否由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決定。

6.如有需要,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保留一切更改原定課程之上課時間、內容之權利。

7.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在收集參加者於報名時提供之個人資料,均以符合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處理。有關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使用參加者個人資料的用途,請參閱「私隱政策」網頁。

8.參加者請於開課前10分鐘到達,並出示個人身份證,以作核對身分。除已核實身分的學員外,其他人仕不得進入課室。

9.如遇上颱風(八號或以上)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發出,課程將會取消。一般情況下,如八號或以上颱風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在開課前4小時除下,課程將照常進行。

10.當懸掛八號(或以上)強風訊號,正在進行中的課程將會取消。當黑色暴雨警告發出時,正在進行中的課程將照常進行。所有因颱風或暴雨警告訊號取消之課程,參加者可以選擇報讀另一個課程。

11.課堂進行期間,請參加者請小心保管閣下的私人財物,如有任何損失,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概不負責。

12.參加者應已知悉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於活動其間有機會拍照或錄影作日後宣傳及推廣用途。

13.課堂期間不得擅自進行錄音、錄影及拍照。

14.任何參加者或任何人仕如就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之課程關係,遭受任何直接或間接的傷亡或財物損失,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概不負責。參加者應保障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免受就其行為、疏忽或任何方式導致的損失或損害而引起的所有訴訟丶申索或賠償。

15.所有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內的工具及設施均屬於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所有。參加者有責任正確及正當使用所有工具及設施。若工具或設施有任何損壞,參加者將會被要求賠償其造成的損失。

16.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有權採取任何適當行動,以確保課堂的安全與和諧、阻止任何危險,滋擾或煩擾發生,包括停止在課堂進行的一切活動,或及暫停課堂,或及要求滋事者離開課堂,或及向警方報案。

17.所有課程內容均為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版權所有,不得轉載、網上分發或非法使用。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保留相關追究權利。

18.堂保留隨時修改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無需另行通知。

19.如有任何爭議,將以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之最終決定為準。若中文版與英文版的條款及細則不一致,皆以中文版本為準。